关于举办第二届济南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 时间:2024-03-26 点击数: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大力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培养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举办第二届济南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济南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济南市职业学院

本次大赛设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决策、组织实施和监督。组委会设专家评委组、监督仲裁组和秘书处。专家评委组承担大赛复赛和决赛评审工作。监督仲裁组负责对大赛过程进行监督,对评审过程中有疑义的项目作出仲裁。秘书处设在济南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二、参赛对象

大赛为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分为高职组和中职组。

中职组参赛选手应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应为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有中职学籍的学生除外);五年制高职或技师学院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2024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三、项目设置与要求

(一)项目设置

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重点评估参赛选手的研究能力、创意水平、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参赛作品须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的创新改良技术,根据作品主要创新点确定其所属项目领域,并以计划书的形式体现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和项目转化能力。

参赛作品要体现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创业的可行性、市场前景、同类行业竞争力等内容进行分析。

(二)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与职业技术、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有助于培育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教融合、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作用;

2.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参赛选手本人完成;

3.参赛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4.参赛作品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5.凡是不符合比赛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制安排和形式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二)比赛形式

1.初赛阶段(4 月上旬至下旬)

初赛由各职业院校校内组织,负责本校活动的组织报名、选拔和推荐工作。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每个院校推报不超过5 个项目参赛。初赛的方式由各职业院校自行确定,上报时需提交项目评审书、项目课件,可提供视频等多媒体资料。

2.复赛阶段(5 月上中旬)

根据各院校推荐项目,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集中评审以项目评审书为主。评出高职组、中职组各 30 个项目,前 15 名进入决赛,其余项目为三等奖。

3.决赛阶段(5 月下旬)

决赛采取现场答辩+公开直播的方式。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展示和答辩,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采用“5+5”模式,5 分钟项目展示(包括微电影、flash、ppt、产品展示等)+5 分钟专家提问点评。

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参赛项目进行综合打分,决出一、二等奖。

五、奖项设置

1.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高职组、中职组分别设置一等奖 10 个,二等奖 20 个,三等奖 30 个。

2.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对以上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入围决赛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对获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入围决赛的学生组项目指导老师择优纳入市职教社专家库。

六、报名方式

报名以市或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在往届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参赛学生和教师个人不受此限制。每个参赛项目学生只可选择参加1项比赛,不得兼报。同一参赛指导教师最多参与 2 个项目。

各参赛单位通过济南市中华职教社邮箱报名,并上传有关资料。纸质评审书同时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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