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们2022年度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我们实训室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我们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决定开展2022年度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检查以下内容:

(一)系部实训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系部各级各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五)实训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等情况。

(六)消防设施、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训室防爆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七)用电用水、个人防护等基础安全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购置,化学品存放,实训操作安全,实训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与废弃物贮存站建设等化学安全管理情况。

(九)实训室资质、场所与设施、人员管理、操作与管理、实训动物安全、生物实训废物处置等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十)辐射安全许可资质与人员要求、场所设施与采购运输、放射性实训安全情况。

(十一)常规仪器设备管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激光安全、粉尘安全等机电安全管理情况。

(十二)起重类设备、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装置等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管理情况。

二、组织方式

各系部依据《检查项目表》,对本系部全部实训室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个实训室、不漏一名实训人员、不漏一台实训设施设备。

三、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实训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区分不同类别实训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职责。

(二)各系部要进一步完善实训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实训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训室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

(三)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大对实训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实训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保管,实训室安全专人负责。

(四)各系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实训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训须有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五)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实训室安全教育,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实训室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水平。

(六)根据实训室性质,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消防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附装置)、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备设施。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系部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对未完成整改的实训室,严禁其继续开展实训工作。

(八)请各系部于2022年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完成本系部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实训室安全服务平台”(网址:http://kygl.sdei.edu.cn/SDJYTAQJC/)。

(九)本学期,教育厅将组建专家组,开展实地检查。请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准备。

教务处

2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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