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目前校园内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电动代步车、电瓶摆渡车、电动清扫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他以车载蓄电池为驱动力的车辆)数量较大,带来消防、交通安全隐患。为强化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现开展校内电动车数据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学生、第三方人员(安保、物业、食堂、驻校维保单位等)、在建工程人员的电动车。
二、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9日12:00
三、统计要求
1.各部门明确责任人,统计核查数据准确,统计表格无漏项。
2.学生的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电动代步车等)均需统计。
3.数据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上报。
四、报送办法
各部门于12月9日前将纸质统计表盖章后报至保卫处103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张源。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安全保卫处
2024年12月5日